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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教工餐厅用餐和结算工作流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10-12   来源:总务处   作者:总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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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为规范教工餐厅接待用餐和团队活动用餐管理,现就结算流程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部门聚餐、工作餐、业务招待用餐可安排在教工餐厅用餐。

二、部门聚餐凭现金或刷卡现场结算,教工餐厅提供发票和消费明细单(菜单),部门聚餐相关报销手续由各部门按学院规定自行安排。

三、业务招待用餐按照学院规定一律实行事前审批原则,需填写《接待用餐申请单》(院办制),注明用餐事由、用餐人数、用餐费用预算等情况,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。手续完善后复印件送至总务处,由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安排就餐。

四、业务招待用餐就餐前,各部门安排专人与教工餐厅负责人进行对接,确定菜品数量和价格。用餐结束,业务招待部门负责人在消费明细单上签字确认。坚持对口接待原则,凡是和部门业务相关的接待由部门具体落实,涉及到学院层面的对外接待由院办具体负责落实。

五、业务招待用餐结算由教工餐厅提供发票和消费明细单(菜单),用餐部门按学院规定办理报销手续,报销实行一月一结算制度。

六、工作餐由部门提出申请,经部门负责人同意,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由教工餐厅据实安排。教工餐厅凭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结算单,报学院总务处统一办理相关结账手续。

特此通知

 

安徽新华学院

总务处   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二年十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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