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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发布时间:2019-03-07   来源:总务处   作者:董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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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待用餐流程

发起人: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相关当事人

一级审批人:其部门负责人或二级院系行政副院长

二级审批人:分管财务院领导

办理人:饮食中心主管

 维修派修流程(各类报修现从OA电子流程或从APP报修系统报修)

 申请文印流程

发起人: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相关当事人填制文印申请单

一级审批人:其部门负责人或二级院系行政副院长

二级审批人:总务处负责人

办理人:文印员

注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才须报请二级审批人,一般日常文印不需要报请二级审批

1、 印制教材、讲义超过1/3章节或超过30页的;

2、 一周内重复印制的;

3、 部门因打印机出现故障急需使用A4纸张打印的;

4、 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证照:身份证、护照、驾照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证明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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